绿森集团(绿森商城) 2021.7.13……警方通告(三)。近期,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绿森集团”成都分公司负责人陈某某和涉嫌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卢某、周某、陈某某(俗称“车头”或“黄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尚未在线上报案平台登记报案的受害人(包括供应商)尽快到平台登记报案

关于绿森集团涉嫌合同诈骗案的警情通报(三)
龙湾公安 2021-07-13

警情通报(第三期)

2021年1月21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依法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绿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绿森集团”)涉嫌合同诈骗案进行查处,并全力开展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等工作。现将近期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力开展案件深挖工作。近期,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绿森集团”成都分公司负责人陈某某和涉嫌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卢某、周某、陈某某(俗称“车头”或“黄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全力加快追赃挽损工作。近期,公安机关已依法冻结相关“车头”非法所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依法扣押的“绿森集团”易贬损财物进行评估、处置,后将依法移交人民法院,待判决后统一处置。
三、全力做好登记报案工作。请尚未在线上报案平台登记报案的受害人(包括供应商)尽快到平台登记报案,逾期或将影响涉案金额的认定和当事人的相关权益。
为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加快追赃挽损,尽最大努力减少受害人损失。请广大受害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主动举报“车头”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敦促其他“车头”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对故意编造散布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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