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雪球”平台 2021.7.15……警方通告。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于2021年1月10日依法对“滚雪球”平台立案侦查。警方于2021年7月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唐某国、周某峰、张某原、林某等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关于“滚雪球”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深圳前海滚雪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保护投资人权益,惩治犯罪,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于2021年1月10日依法对“滚雪球”平台立案侦查。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全面收集证据,警方于2021年7月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唐某国、周某峰、张某原、林某等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二、警方在前期侦查中已调取掌握全量投资人数据,投资人如需另行报案,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一)线上报案。关注“深圳经侦”微信公众号,点击“警民互动”菜单栏,选择“投资人信息登记”选择“滚雪球”平台进行线上登记报案。
(二)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注明“滚雪球平台报案材料”(收件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28号南山公安分局侦查办案大楼经侦大队,邮编:518000)。
警方将依法加大侦办力度,加快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希望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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