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炎”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
杭州中院 2021-07-19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龙炎”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定方等21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龙炎”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登记和核实审计等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信息登记审计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清退对象为经核实认定的“龙炎数据库”中受损的集资参与人。其中,2016年4月1日后汇入“龙炎”账户资金的集资参与人,登记时已提供详细银行流水和身份信息,并经审计确认的,列入本次清退。
未能提供有效信息,不具备清退条件的,暂不列入本次清退。
二、清退原则
根据已变现、扣划、归集到位的全部资金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损失金额,具体为汇入“龙炎”账户的投入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
参与信息登记的,以审计核实确认的金额为准;未参与信息登记的,以“龙炎数据库”记载的金额为准。
三、清退时间
自2021年7月19日开始。
四、清退方式
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
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相关提醒
1.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4.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7393350),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9日
相关问题解答
Q1
执行到位的金额是多少?
根据刑事判决认定,损失金额57亿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涉案财产已依法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公平处置变现;银行账户的存款(含利息)已扣划到位。现已执行到位金额为21亿余元。
Q2
为什么要分批次清退?
考虑到少部分受损集资参与人未作信息登记,小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为保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经综合研判,资金清退分批次进行。本次清退的金额为17亿余元。
Q3
如何领取清退资金?
资金清退由工商银行协助完成,法院已在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
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受损集资参与人可通过工商银行网点的智能终端或柜面办理电子账户激活,并绑定本人银行卡(支持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银行),可再通过手机银行将资金转出至绑定的银行卡内。
Q4
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如何领取清退资金?
集资参与人死亡的,由继承人提供死亡证明、身份关系证明并经审计核实确认的,资金清退至登记的继承人名下;该继承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多个继承人的分配问题自行解决。登记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或未登记的,清退至集资参与人名下,其继承人可凭相关继承证明文书和有效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办理。无法领取的,请继承人提供相关材料登录系统登记(登记方法详见下方相关链接)。
Q5
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如何处理?
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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