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磐石市商贸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取证工作的公告
吉林磐石市公安局 2021-0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磐石市公安局已对“磐石市商贸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仍有部分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请未报案登记人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返利情况相关证明、商贸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磐石市商贸城收款凭单”及相关证据材料到磐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在此期间不来报案登记的,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资人本人承担。
望相互转告周知。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案件的进展情况磐石市公安局将适时公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办案民警电话:
姚警官 15948436201
李警官 13596300123
特此通告
磐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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