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壮乳业梧州分公司 2021.7.21……警方通告。该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包括管理人员、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它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本人在广西壮壮乳业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任职、工作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及提成费等涉案资金,按照要求及时全额退缴

关于广西壮壮乳业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公告
万秀公安 2021-07-21​​​​

关于广西壮壮乳业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公告

      广西壮壮乳业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该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包括管理人员、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它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本人在广西壮壮乳业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任职、工作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及提成费等涉案资金,按照要求及时全额退缴至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退缴前先电话联系办案民警进行登记,并配合核实相关涉案金额)。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涉案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查清案件事实,依法惩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全面收集证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20日,请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有效凭证到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梧州市万秀区北环路96号)进行登记和确认。

                                  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1年7月21日

(办案民警:欧警官 钟警官,电话:0774—206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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