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聚胜财富 2020.7.30……聚胜财富平台被告人孙磊、王2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孙磊受卢某1(另案处理)雇佣,自2016年9月1日担任上海聚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后于同年11月招聘被告人王2担任聚胜公司财务总监。在经营期间,以网站(www.jushenglicai.com)和手机APP作为线上平台,经审计,被告人孙磊在职期间,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共计人民币3,821,306,435.94元。被告人王2在职期间,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共计人民币3,743,448,065.44元。被告人孙磊、王2先后于2018年10月18日、同年8月14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均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由家属退出了部分赃款。……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孙磊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提出被告人孙磊在聚胜公司的任职时间应至2018年1月22日止。辩护人提供了孙磊的解聘通知书、单位退工证明、证人张某1的人事任命书、OA审批表、股权收购协议、银行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截屏、互联网整改通知、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审核报告,上海华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审核回执及聚胜平台公示截屏等证据,以此证明被告人孙磊的任职时间及孙磊之所以在2018年6月前在聚胜公司,是为了帮助聚胜公司做相关合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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