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裕华实业 2021.8.3……警方通告。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请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参与人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报案登记

警方通告
平安滨城 2021-08-03

警方通告

山东省滨州市裕华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由我局立案,现正在侦查阶段。经调查,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为迅速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请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参与人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或报案后不做笔录、不提供自述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联系单位: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黄河五路523号315房间)
联系电话:0543-2115493 18954345435
联系人员:张警官 刘警官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
二O二一年八月三日

附:报案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据、合同等投资凭证原件、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
2、存款时的银行转账凭证(现金交款除外)。
3、收取利息的银行账号交易明细(现金支付除外)。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
5、有关的宣传单页、彩页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尽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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