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汇金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出借款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光山县公安局 2021-08-04
关于信阳汇金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出借款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2021年7月21日,光山县公安局依法对信阳汇金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法人韩永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尚未报案的出借款人(集资参与人)通告如下:
一、通告对象
信阳汇金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出借款人。
二、登记报案期限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由于逾期不报案或提供虚假材料而影响其本人合法权益的,后果由出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受理地点及方式
请尚未报案的出借款人及时到光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报案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信阳汇金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借据”和“还款计划书”、银行交易流水等收付款凭证及其他所有相关材料。
公安机关将依法、规范办理案件,最大程度追赃挽损,维护投资人权益。请相关出借款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取证工作,合理合法反映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
联系人:林警官13803767648 裴警官13937636959
光山县公安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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