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定市华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某某涉嫌诈骗案依法立案侦查的公告
保定莲池区公安 2021-08-05
关于保定市华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某某
涉嫌诈骗案依法立案侦查的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已依法对保定华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冯某某涉嫌诈骗、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已于2021年7月24日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为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现需核实保定市华舜学府小区受损人员的有关情况,请华舜学府小区的受损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现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请登记人员按照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有序登记。
登记报案人员需提供的材料说明:
一、华舜学府小区1、2、3、5号楼的受损业主需准备材料如下:
1、登记人必须为购房人本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保定华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壁挂炉等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登记人本人填写报案自述表要字迹清晰工整,以上复印件( A4纸单面打印)需逐页签名,按手印。
4、未办理入住或未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业主不必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二、华舜学府小区6-12号楼的受损业主需准备材料如下:
1、登记人必须为购房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到达登记地点与工作人员核准信息后,本人在公安机关提供的信息表中签字确认即可;
3、华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全部退缴购房款的原业主不在登记范围。
受理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止。
登记地点:保定市莲池区分局南大园派出所(长城南大街1165号)
联系电话:0312-7511001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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