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乐平公安 2021-08-02
警方通告
2020年12月16日,乐平市公安局依法对汤萍等人利用“聚福通”电子商务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保证该案能顺利移送起诉、审判,以维护广大投资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挽回损失,请尚未提供材料的“聚福通”投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乐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理登记、报案、接受询问。逾期不登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投资人登记需提供的登记材料:
1、投资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合同、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投资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明细打印从第一笔投资当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并勾画出支付本金的记录);
4、收取本金、利息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明细打印从收到第一笔利息或者本金当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并勾画出支付本金的记录);
5、宣传单等宣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及银行流水需逐页签名、按手印。
受理登记报案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日。
登记报案地点:乐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方警官 15079867767 程警官 13507983393
乐平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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