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华卓稳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021.8.12……警方通告。请尚未登记、报案的华卓集资参与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报案材料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报案。同时,公安机关告诫华卓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员及其他为非法募集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前往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全额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好处费等非法所得

关于西安华卓稳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雁塔公安 2021-08-12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已依法对西安华卓稳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为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资金核查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登记、报案的华卓集资参与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报案材料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报案,望相互转告周知。逾期不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法律后果自负。

同时,公安机关告诫华卓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员及其他为非法募集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前往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全额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好处费等非法所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构成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集资参与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合同或协议原件、复印件;
3、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4、获取收益的凭证或交易明细原件、复印件;
二、登记、报案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雁环中路名都大厦3楼雁塔分局经侦大队;
三、联系人:
郭警官:18591898144 徐警官:18991865212
特此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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