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创投 2021.8.13……不好意思啊,我被红岭的各种套路骗怕了,现在平台上所有的号召、呼吁我都不再相信,包括所谓的检委会,我只想要回被骗的钱,现金……接下来的几个月一定还会有很多大戏要抢档期上演、很多有争议的话题会被再次抛出,其中有些是被人为精心设计的,有些则是我们谁都无法预料的。到那时,或许有些红岭人会拍案而起,吵得不可开交,打得头破血流;又或许有些红岭人已被折磨得迷失了方向不知何去何从

监委会关于再次强烈反对红岭创投与投Z宝混清的声明
红岭出借人监督委员会 发表于:2021-08-12 09:12:44

广大红岭创投出借人:
最近一段时间,投Z宝各种微信群、QQ群、以及微信公众号“停车问路”和“齐心协力不负韶华”等渠道,出现大量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其主要目的是妄图将红岭创投平台和投Z宝平台混清。此外,2021年7月红岭创投监委会发布“红岭创投监委会关于尽快推动实物兑付的呼吁”的帖子之后,更是有一些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极力阻止,这是因为实物兑付实行之后,红岭创投的兑付进度会大大加快,日后即使混清,投Z宝能参与分配的金额也会大大减少,这是他们阻扰实物兑付的主要原因。
为此,监委会强烈呼吁,请广大红岭创投出借人积极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包括信F、金融B、经Z等),表达反对混清的诉求。同时,监委会正积极收集有关资料,驳斥投Z宝等人员只顾一己私利、无视两个平台完全独立运作、缺乏法律依据的混清要求,以保证红岭创投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不再进一步受损。
最后,红岭创投监委会希望JG部门能够充分考虑红岭创投的现有清退现状,积极推动实物兑付尽快上线。

红岭出借人监督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美妞儿爸爸 发表于:2021-08-12 10:11:35
首先,部分支持监委呼吁!
一.坚决反对混清!混清有损于全体红岭出借人,这一点毋庸置疑,必须最强烈地反对!
二.关于实物兑换,监委所说的会大大加快兑付进度的观点,有何证据作为支撑?本人还是那句话:私兑了多少?实际待还还有多少?可兑换的资产能否全覆盖?如覆盖不了如何保障无法参与实物兑换的出借人?等等这些问题在没有官方如实披露前,讨论实物兑换就是伪命题、就是在顺应某些得利集团或个人的预热行为、毫无意义、别有用心!
另外,建议监委今后发文重点突出,旗帜鲜明!就像今天这个帖子,重点是反对混清还是推动实物兑付?

悟空988 发表于:2021-08-12 10:35:21 58楼
先把红岭创投的底层资产盘点清楚,列出清单公布出来,然后把清收和物转方案发出来给大家讨论,监委的成员长期不干活不公布进展不公布调查数据是失职的要换掉。

爱笑的兔兔 发表于:2021-08-12 10:54:25
请监委为公平兑付,拒绝假特困发声。红岭创投根本没有审核特困的能力,要不也不会一眼假资料随意公示。请监委为平台兑付巨慢,出借人生活困难发声。已经快三年了,兑付仅约15%。请监委设身处地为出借人的境遇发声。谢谢

紫荆花 发表于:2021-08-12 11:41:22 115楼
坚决反对混清!本人所有资产都在红岭创投,快8年了投资宝我没有投过一毛钱。

美妞儿爸爸 发表于:2021-08-12 12:46:51 162楼
回复:115楼 @紫荆花 你今天来除了表达反对混清、撇清与投资宝关系外,难道不应该再和广大出借人说些什么吗?对于红岭的现状不说两句吗?“屁事都没有”、“就是干”时的心境现如今又如何了呢?

紫荆花 发表于:2021-08-12 12:51:06 167楼
回复: 162楼 @美妞儿爸爸 我不欠谁什么。所以我有想说或者不说的权利。所谓屁事都没有我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说起过。 就是干,不要怂这句话恐怕不是我一个人说的吧。大家自我麻痹的时候的兴奋剂不要按到我身上哦。

美妞儿爸爸 发表于:2021-08-12 13:00:34 178楼
回复:167楼 @紫荆花 多少人因你的那份兴奋剂而身陷红岭我不知道,但你不得不承认被你麻痹的红岭出借人有,而且不少!不得不说,之前豪横的红岭“一哥”,现如今真怂!

williamzh 发表于:2021-08-12 14:40:33 263楼
监委会早就不存在了,请发表个人意见,不要再打监委会的名义了,监委会就是给你们这些人搞臭了

whr0407 发表于:2021-08-12 15:04:56 292楼
讲个笑话:奸 萎 汇。平台出公告就自己出,不要弄个僵尸出来恶心人!

liuhappy123 发表于:2021-08-12 15:37:57 374楼
回复:115楼 @紫荆花 不会骂人也忍不住想骂你,你红岭员工身份为什么隐瞒?你红岭员工你不应该避嫌吗?还拉出借人投资,你一句屁事没有我30几万就进去了,你没公开场合说过吗?你跟我的聊天记录里有你还发群里炫耀你都不记得了吗?你身为红岭员工忽悠出借人人投资这跟诈骗有什么区别?

关山 发表于:2021-08-12 15:53:37 410楼
首先表明我尊重监委的呼吁 那么请问现在监委行使的何种职权,目前做了哪些工作,关于清退的进度,待还的数目,能不能给我们一个透明的数据,不能冷不丁的冒出一段话,我的看法是,只要监委行使了监督的权利,确实是为广大出借人表达诉求,那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孰优孰劣,我们也能分清是非,我们要知道的是,我们目前的难关究竟有多难,公司目前和今后一阶段的打算,实物兑付有没有细则,到现在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冷了人心


无耻至极!看投资宝部分出借人要求混清的理由
红岭出借人监督委员会 发表于:2021-08-13 09:06:19

最近一段时间,投资宝各种微信群、QQ群以及部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不顾法律事实,只为一己私利,发布了各种要求混清的理由和言论,并组织了相关的行动,提出将红岭创投及投资宝平台进行混清的无理诉求。作为红岭创投的出借人,我们坚决反对混清,并号召大家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表达我们的诉求。

先看一下投资宝部分出借人提出的混清理由,是多么牵强:

1. 红岭创投和投资宝两家公司不仅具有同一实控人,存在经营范围一致、人员混同、场所混同等问题,还存在一段时间内的资金互通,或涉及“法人人格高度混同”。

2. 此外,包括实控人周世平在内,有多位红岭创投股东在投资宝进行借款(主要为资产标),且相关借款尚未还清,或涉自融行为(来自于“齐心协力不负韶华”等公众号)。

红岭创投已在2021年1月12日事件说明公告中已经明确声明:虽然投资宝与红岭创投等平台的实控人都是周世平先生,但从法律法规及实际经营情况而言,两个平台所属公司均是法律层面上的独立法人主体,各自独立经营,人员、资金、资产等以及其他均无交叉,双方未有关联交易等不明确事宜。

因分属两个独立经营的法人主体,虽然有出借人要求两个平台资产统一兑付,但红岭创投不能也不会被允许代投资宝清偿其出借人的债务。

下面分别从经营情况,人员情况,资金情况等分别说明两家公司的不同处。

一、独立的法人主体及独立的运营网站

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7日,法人代表为周世平,注册资金6000万,股东105位,其中周世平占股54.6%,剩余104位股东占股45.4%。网站为(www.my089.com)

投资宝网站(www.tzbao.com)隶属于深圳前海新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派金服”),新派金服于2015年12月30日成立,实际控制人为红岭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世平,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虽然法人代表相同,两家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存在部分重合,但股东架构、组织结构、运营网站均独立存在,且两个公司独立自主运营,财务分开,不存在交叉情况。

周世平虽然分别作为红岭创投和新派金服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但是两家公司作为独立的主体,独立承担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其名下其他公司的债务。

二、彼此独立的经营场所

红岭创投与新派金服虽然都在益田创新科技园产业园区租赁办公场地进行办公,但都是签订各自的租赁合同,不存在交叉办公或者共同办公的情形。

红岭创投工商信息的登记住所为:深圳市福田福保街道益田路1006号益田创新科技园19栋13层,实际办公地点为益田创新科技园8-13楼。投资宝工商信息登记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益田创新科技园19栋7楼705,实际办公地点为7楼。

同时,此栋楼始终有多家公司与益田创新科技园签订租赁合同,并非属于红岭创投独有。

三、不同的管理团队及内部运营管理流程

红岭创投和投资宝拥有不同的管理团队和组织架构,除周世平外,不存在在两个机构共同任职的情况,红岭创投与投资宝均由各自的管理团队经营管理,互不干涉,彼此独立运作。

四、红岭创投股东向投资宝平台借款属于股东个人行为,与红岭创投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部分红岭创投股东向投资宝平台借款,这是部分红岭股东的个人行为,与红岭创投作为中介平台,向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资金中介服务,没有任何关系。投资宝可以依据法律手段诉讼和仲裁以及其他合法的方式解决该部分借款人与投资宝的债权债务纠纷。

五、两个平台从2015年3月至今财务已完全分离,彼此独立运营,不存在债权债务类财务交叉

红岭创投和投资宝初期成立时,投资者账户之间资金有短暂互转,存在短暂的财务交叉,但从2015年3月份分离至今,财务完全隔离,独立运营,账户无交叉,尤其是两者之间的业务方向存在本质不同。在存量资产中,除南通大厦同时向红岭创投和投资宝发标借款外,不存在两个平台层面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六、南通大厦抵押贷款情况说明

江苏南通大厦是深南资产管理公司向红岭创投借款的抵押物,借款合约和抵押设置合法合规,该笔借款至今尚未归还。

综上所述,红岭创投与投资宝混清不存在任何法律依据和理由,而部分投资宝的个人出借人混淆视听,试图通过组织各种形式,迫使红岭创投与投资宝混兑,这是严重侵害红岭创投7万多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及利益。再次重申红岭创投不能也不会被允许代投资宝清偿其出借人的债务。

此外,目前红岭创投推行的特困,由于虚假资料横行,而红岭创投官方缺乏足够的真伪判断能力,已经完全失去了救济真正特困的初衷。监委会恳请JG部门不忘初心,倾听更广大民声,停止特困或由JG部门肩负起对特困真伪的辨别职能,从而避免因特困形成的不公平兑付而激发的民怨。


1392423 发表于:2021-08-13 10:58:47
不好意思啊,我被红岭的各种套路骗怕了,现在平台上所有的号召、呼吁我都不再相信,包括所谓的检委会,我只想要回被骗的钱,现金,而不是狗屁的打折实物!!!

jiale0611 发表于:2021-08-13 15:20:26
监委会连续两天罕见的为投资人发声,说明了几件事情: 1、刷存在感 2、平台实实在在受到威胁,损害了他们的根本利益 3、带节奏,平台即将有什么大动作 4、与平台达成某种共识,好收割投资人,让自己利益达到最大化

ahstlxl 发表于:2021-08-13 16:18:06
坚决反对红岭创投与投资宝混清
PS:红岭“良退”已两年有余,相信很快就要走到“终点”,接下来的几个月一定还会有很多大戏要抢档期上演、很多有争议的话题会被再次抛出,其中有些是被人为精心设计的,有些则是我们谁都无法预料的。到那时,或许有些红岭人会拍案而起,吵得不可开交,打得头破血流;又或许有些红岭人已被折磨得迷失了方向不知何去何从;再或许有些红岭人干脆选择了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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