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康惠公司”刘红军等人、“居家乐公司”马石军等人 2021.8.24……警方通告。请以上两案未核对数据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入股凭证》或《收款收据》)、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尽快到白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填写核对相关信息,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核对时间截止9月10日

白水县公安局关于“康惠公司”刘红军等人、“居家乐公司”马石军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问题的通告
白水公安 2021-08-25

广大人民群众:

我局正在侦办“康惠粮果公司”刘红军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居家乐公司”马石军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侦查查明,刘红军、马石军等人分别利用“康惠公司”、“居家乐公司”名义,以对外承诺高额还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涉案人数多,涉案资金巨大,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侦查办案要求,便于公安机关查明案情,请以上两案未核对数据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入股凭证》或《收款收据》)、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尽快到白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填写核对相关信息,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核对时间截止9月10日。

请各参与人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珍惜调查取证、追赃挽损的机会,公安机关对积极主动登记的投资人在案件资产处置时将优先予以保障,不配合调查取证或者逾期未申报者责任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疫情防控期间,请前来登记的群众佩戴医用口罩,做好安全防护。

地址:白水县公安局217办公室(五马路)

联系人:王警官  韦警官

联系电话:0913—6124317                             

白水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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