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先林、刘金科等1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8-26
犯罪嫌疑人李先林、刘金科等1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牛集团”)于2013年8月8日注册成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均为犯罪嫌疑人彭铁(另案处理),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实际经营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浩E都A座42楼。“小牛集团”成立后通过小牛新财富、小牛基金销售等公司的名义对外发售私募基金产品。犯罪嫌疑人李先林、刘金科等人在彭铁的授意指使下,组织私募基金销售团队向社会不特定群众销售私募基金产品非法募集资金。
经初步审计查明,小牛私募自2012年12月至2020年5月期间,一共吸收投资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60亿余元,投资人总数约为5万人,待收本金为人民币30亿余元,待收的投资人总数约为2千人。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肖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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