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蒙歌金瑞龙实业临泉分公司 2021.8.25……警方通告。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在临泉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损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凡是参与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在临泉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大区经理,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立即到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并将在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及临泉县分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包括: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全部上缴临泉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专户

最新通告!临泉这个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临泉公安 2021-08-25

临泉县公安局

关于办理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临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为了依法打击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在临泉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最大限度减少该公司在临泉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中非吸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1、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在临泉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损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2、凡是参与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在临泉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大区经理,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立即到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并将在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及临泉县分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包括: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全部上缴临泉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专户(具体账户到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咨询)。

对于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还非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宽处理。

联系人:谢警官  15215589798

              李警官   05583965759

特此通告

临泉县公安局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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