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悦华联创财务服务、淄博洪元堂医药连锁 2021.8.30……2021年8月27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滨州悦华联创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淄博洪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被告人程凡豪等22人非法集资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程凡豪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七年三个月不等

关于被告人程凡豪等22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审理情况的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2021-08-30

关于被告人程凡豪等22人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审理情况的公告

2021年8月27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滨州悦华联创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淄博洪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被告人程凡豪等22人非法集资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程凡豪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七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继续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与现已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按集资参与人损失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追缴额不足的部分,责令被告人程凡豪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目前本案在上诉期内。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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