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李文付年利率10%借款收购粮食 2021.8.31……犯罪嫌疑人李文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2021年8月30日由安徽省临泉县公安局移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侦查机关认定:2013年至2020年,李文付常年在临泉县艾亭镇收购粮食需要大量现金,长期向身边人群借款,并许诺借款人年利率10%左右(一万元一年的利息一千元)。李文付经营粮食生意期间,陆续向艾亭镇周边不特定人群56人借款金额471.3万元,截止2020年3月因资金链断裂,李文付无力支付借款人本息,借款人到临泉县人民法院起诉李文付要求还钱

【犯罪嫌疑人李文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李文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2021年8月30日由安徽省临泉县公安局移送本院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3年至2020年,李文付常年在临泉县艾亭镇收购粮食需要大量现金,长期向身边人群借款,并许诺借款人年利率10%左右(一万元一年的利息一千元)。李文付经营粮食生意期间,陆续向艾亭镇周边不特定人群56人借款金额471.3万元,截止2020年3月因资金链断裂,李文付无力支付借款人本息,借款人到临泉县人民法院起诉李文付要求还钱。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详见附件中本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58-6536927。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31日

附件: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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