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丰案件补充登记的说明
濮阳处非办 2021-09-07
关于宏丰案件补充登记的说明
宏丰集团非法集资案件第一批兑付款目前已经发放完成,已经收到兑付资金的集资参与人不需要再次进行补充登记。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开展网络登记时没有上传信息核实登记的集资参与人,需要进行补充登记,提供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及中国银行储蓄卡;登记数据有误及漏登合同的集资参与人,需要提供合同原件进行核对。
补充登记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希望大家耐心等待,切勿轻信谣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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