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对山东海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特公告如下:
通过山东海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集资参与人,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携带本人(签署合同协议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合同协议的原件复印件、投资付款及收取本息的银行交易明细原件(或其他交易凭证,含交易对手信息)、收据的原件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泺源派出所(市中区泺源街道盛唐巷1号)进行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登记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公安机关正告山东海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1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井上缴在该公司任职期间非法所得(包括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对拒不退款又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联系人:
泺源派出所 曹警官19863486928
经侦大队 张警官17853173252
特此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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