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
喇叭 今天
9月中旬XC,好坏自己看:
18日xc小记:今天与市金针张警官(专案组成员)专就LA和应给回执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他倒是很有耐心的进行了回答:一、PP资金电子帐户和资金受到监控(你们若不信,那我也没办法!)二、我们正在调查,数据量非常大。三、你们虽然提交了报案材料,我们只进行了登记,但并无受理,张称,关于受理时限并无具体法律规定。按规定是受理之后,才3-7日、30日、或60日,给你们出具立案或不立案通知书。(对他的这种回答,我们当面对照了刑诉法、报案条理规定,证明他的这种答复就是狡辩)。四、你们对于第三点答复若不满意,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他自己认为P2P这么大而复杂的案件,怎么能要求公安机关在短期就搽完屁股?这位张警官也气愤之极,称他自己在2010年就对这个事情非常担心!
中午12点多了,我们只好离开!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