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凤凰金融出借人诉求国家赔偿及有关问题的答复
原创 x 2021-09-24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琼通信复【2021】2号
关于国家赔偿及有关问题的答复
高**:
寄来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收到。关于向我局申请国家赔偿一事,经研究,现就国家赔偿及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赔偿问题
经研究,我局决定不予以国家赔偿。
(一)申请人主张由我局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缺乏事实根据。我局行使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等行政职权中未发现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申请人参与网贷活动造成经济损失与我局行使法定职权行为没有因果关系。自2019年4月以来,申请人参与网络借贷活动,遭受经济损失,实际系因自身与相关企业进行网贷交易行为所致。
二、关于所谓我局违法审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问题
我局于2020年4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向凤凰智信信息技术(海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智信)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批准同意其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仅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并无不妥。
三、关于凤凰智信是否涉及无证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问题
建议申请人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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