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关于侦办以太金贸易公司淄博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平安张店 2021-09-24
通告
我局已对以太金贸易淄博店(含以太金APP、以太优购商城、金砖等投资项目,办公地点:张店区中央国际B座2303室)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涉案犯罪嫌疑人杜某兰、张某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将于近期移送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但经了解,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至我局报案。为确保案件依法处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案件顺利审查起诉,特通告如下:
1、请仍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于此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我局和平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报案登记时,请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核对确认损失、填写报案表格、提供涉案材料。逾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自即日起,已报案人员如需了解确认本人的报案数额、案件的移诉进度等情况,可拨打我局和平派出所办公电话: 0533-2182110进行查询。
3、因本案涉及人员众多、涉案数额较大,请报案人员、咨询人员自觉遵守秩序,按照本通告要求有序报案、查询。
联系人:曹警官 周警官
电话:0533-2182110 2284192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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