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兴业(青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2021.8.30……警方通告。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分局长丰派出所在侦办国林兴业(青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发现该案件存在部分集资人员没有向公安机关做报案登记,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请集资人员相互转告,逾期未登记的责任自负

国林兴业(青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人员申报登记公告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分局长丰派出所在侦办国林兴业(青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发现该案件存在部分集资人员没有向公安机关做报案登记,为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处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该案集资人员申报登记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对象

在国林兴业(青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集资的所有人员。

二、申报登记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请集资人员相互转告,逾期未登记的责任自负。

三、申报登记地点

所有集资人员本人当面到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长丰派出所办理申报登记(地点:衡阳市高新区湘桂村十一组1号)

四、需提供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集资合同、收款收据、银行卡账号或卡号、付款凭据以及其他参与集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现住址、通讯工具号码等联系方式;

(四)其他资料。

以上复印件请自行复印好携带。

五、联系方式

公告期间,公安机关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安排值班人员接受登记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电话: 谢警官:15200318938

               刘警官:19918615193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分局

二0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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