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311人资金1亿余元!三亚城郊法院开庭审理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海南政法 2021-10-03
9月30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上海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瀚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丁某健(丁亚健)、戎某颖(戎柯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公开审理。部分集资参与人到庭旁听庭审,三亚市委政法委派员参加。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4月开始,揭某(揭瑞,另案处理)成立三亚市某海景酒店有限公司(三亚瑞彩海景酒店有限公司,简称海景酒店),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公开宣传,向不特定人员售卖酒店客房使用权、康养会员卡并承诺还本返利的方式变相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同期,被告人丁某健(丁亚健)代表被告单位上海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瀚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房地产公司)与海景酒店签订长包房销售代理合同,负责独家代理销售,并按10%至20%的比例获取佣金提成。后丁某健(丁亚健)组织房地产公司员工及第三方渠道商开展海景酒店名下三亚湾总店、大东海店、夏日百货店的长包房和康养会员卡销售工作,共计向311人销售前述产品。被告人戎某颖(戎柯颖)作为房地产公司销售部总监,主要负责招聘、管理和培训销售人员,安排销售人员接待投资人看房、签合同和统计成交业务量。经审计,房地产公司、丁某健(丁亚健)和戎某颖(戎柯颖)共协助揭某(揭瑞)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人民币121800206.00元,向投资人返利金额人民币4099867.82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房地产公司和被告人丁某健、戎某颖明知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仍积极协助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117700338.1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
目前,案件已休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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