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021.10.8……警方通告。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判决。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包含第一营业部、第二营业部、第三营业部)非法集资行为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应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在泰安分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工资、提成、返点、好处费等赃款全额退缴

关于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通 告

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立案侦查,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判决。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追缴非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包含第一营业部、第二营业部、第三营业部)非法集资行为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应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在泰安分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工资、提成、返点、好处费等赃款全额退缴。主动、及时退缴赃款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拒不配合调查、退缴赃款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韩警官 宋警官
联系电话:0538-8338958, 0538-8334444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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