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李岩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的通告
敖汉旗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李岩已到案。
李岩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由敖汉旗公安局于2019年9月11日立案侦查,现该案已经结案。目前,仍有部分群众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敖汉旗公安局于2021年9月1日对李岩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再次立案侦查。
经查,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在新惠镇内经营一家“金苏财富”公司,以高息回报为诱饵,承诺在约定期内返还本付息,通过口口相传、在金苏财富店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鼓动群众投资,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
为全面彻查犯罪嫌疑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数额,保证尽可能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务必于2021年12月10日前主动到敖汉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特此通告
受理单位:敖汉旗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地 址:敖汉旗公安局306室
联系电话:孙警官13739931402
张警官15047659492
固定电话:0476-4321972
敖汉旗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1年10月13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