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件公告两则(2021年10月15日)
鄂尔多斯东胜公安 2021-10-15
崔丽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
兹因我局办理“崔丽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崔丽梅,女,身份证号码:152701196608010028),现已进入立案侦查阶段。为了准确核实账目,全面取证,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现要求在崔丽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的所有集资参与人以及与崔丽梅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未解决的个人和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东胜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说明情况。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联系电话:张警官:18504770101
刘警官:0477-3155341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2021年10月15日
张月洁、王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
兹因我局办理张月洁(女,身份证号码:152921197807190827)、王鹏(男,身份证号码:152701197611140610)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与张月洁、王鹏有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东胜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黄警官:13947754453
郭警官:0477-315353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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