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关于普信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关于普信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宁波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为了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已于2021年4月16日对普信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普信资产”投资人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经侦大队(海曙区白云街239号)登记报案。报案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合同复印件;
3.投资和收息的相关证明(POS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等)。
请广大投资人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理性表达正当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尤其是对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非法组织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参与普信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区域经理、分公司经理、业务经理,主动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经侦大队接受调查。普信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业务员、非法集资行为人主动说明情况。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警官、张警官
联系电话:0574-81987429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经侦大队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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