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柔西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2021.10.28……警方通告。该案将于近期移送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但经了解,截止日前,仍有部分集资人未到我局报案。请仍未报案的集资当事人于此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集资有关的收据、协议、银行交易明细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局潘庄派出所(张店区朝阳街24号)进行报案登记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关于侦办重庆柔西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

我局已于2020年7月22日对重庆柔西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该案将于近期移送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但经了解,截止日前,仍有部分集资人未到我局报案。为确保案件依法处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案件顺利审查起诉,特通告如下:
1、请仍未报案的集资当事人于此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集资有关的收据、协议、银行交易明细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局潘庄派出所(张店区朝阳街24号)进行报案登记。报案登记时,请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核对确认损失、填写报案表格、提供涉案材料。逾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因本案涉及人员众多、涉案数额巨大,请报案人员自觉遵守秩序,按照本通告要求有序报案。
特此通告。
联系人:柳警官 电话:0533-3183320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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