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通金所 2021.11.1……通金所案件开庭审理系列报道(十三)。通金所业务员第十七场开庭审理情况……海淀法院对通金所二分公司张美华、梁瑞芝的审理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在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开庭。……被告张美华(取保):通金所2分公司客户经理,2018年3月入职通金所。2020年1月9日被抓捕,2020年2月15日被批捕,2020年6月25日被取保。根据审计报告显示业绩总金额557万元,个人出借(含直系亲属)金额30万元,获利金额18.8万余元。认罪认罚,已退赔金额38万元(按18万元余元的2倍)……公诉人对被告张美华认定的获利额为12.8万余元,被告自己认定的数额是18万余元,有差异。经核实,公诉人没有把被告6万余元的工资计算进去。被告张美华不像某些人那样找任何借口,不退赔或者少退赔,而是本着实事求是、认罪认罚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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