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深圳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期货平台诈骗案……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1-11-02
● 涉案金额4.19亿元、1.7万余名被害人遍布全国、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犯罪嫌疑人有238人……这是深圳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期货平台诈骗案。
● 从非法经营罪到诈骗罪,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抗诉纠正一审法院错误裁判,促进了法律正确适用,有利于司法机关严厉惩治此类诈骗犯罪活动。
● 深圳检察机关发挥上下一体化优势,启动市、区院联动的办案新模式,为类似案件办理提供了借鉴。
9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收到了广文所系列诈骗案中万银公司相关负责人赵某丽等26人的终审判决书,原审的非法经营罪均被终审改判为诈骗罪,其中赵某丽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这是这个系列案中收到的最后一份终审判决书,这个专案总算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办案检察官、深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周洁介绍说,广文所系列诈骗案,是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普通诈骗案件中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也是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期货平台诈骗案,而该案的抗诉及改判体量更是刷新历史。
虚构文化艺术品当期货
2014年,邱某儒(邱家儒)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为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文所”)持股85%的股东。2016年,邱某儒(邱家儒)与他人合作,引入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入股广文所,并组成广文所董事会,确立了设立文化产品交易平台、收取交易手续费盈利的经营模式。
2016年3月,广文所先后组织人员、租赁办公场所、购买交易软件、租用服务器,搭建了以“丝路飞天蜡像”“生肖银章”“龙纹银盘”等虚构的文化产品为交易对象的交易平台,并组织运营商和会员单位对外发展投资者到平台入金交易。
办案检察官介绍,广文所、运营商和会员单位以在平台买入或卖出商品均可从价格变动中获得高额利润为诱饵,引导投资者按照合约标的额的3%投入保证金。在交易过程中,则向投资者隐瞒其买入或卖出行为对商品价格并不产生影响,以及投资者是在与各会员单位进行对赌、每笔交易手续费高达10%以上的事实,之后他们通过后台调节汇率以调整商品价格,制造平台交易平稳的假象。这些行为让投资者陷入错误认识,纷纷投资,留在广文所平台持续交易,并为此付出了高额的手续费。
肖某就是被害人之一,他在2017年4月报警时反映,在广文所平台上操作前后不到10天就亏损了9万余元,其中手续费高达7万余元。
诱骗投资金额4亿余元
其实,广文所本身就是一个虚假电子网盘,并不存在实物,交易软件内显示的走势图,实为套用国外期货平台的K线图,与其宣称的艺术品毫无关联。广文所之后通过其会员管理部、一级运营中心深圳市恒古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古金公司”)发展了广西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18家会员单位。
这些会员单位是如何共同骗取投资者财物的?办案检察官介绍说,这些会员单位的工作人员会在多个股票投资聊天群中选择投资者,然后拉投资者进入会员单位建立的聊天群,他们分别在群中假扮讲师和跟随讲师投资而获利的投资者。为了赢得投资者的信任,这些人不时在群里发送虚假的盈利截图、虚构事实吹嘘讲师有很强的盈利能力,以此诱使投资者按照讲师即会员单位的要求,在广文所交易平台上频繁交易,让投资者付出高额手续费。同时,会员单位通过反向喊单等手段,造成投资者本金亏损。
“我一直有炒股票,经常在群里听群友介绍买卖股票的信息,后来我被拉进了一个‘秧歌战队艺术品交流群’,群里的其他群友都在说跟着讲师购买广文所的艺术品赚了多少钱,还发截图等,我终于没抵住诱惑同意尝试购买艺术品。”被害人之一的张某说,广文所的一位“五星客服”帮他开了户,从此他跟着讲师开始买卖“丝路飞天蜡像”等艺术品,亏损后,客服人员对他说可以通过加大投资来挽回损失,而且一定要听讲师的建议什么时候买什么时候卖,但他并不知道在平台上投资的资金是使用杠杆的,也不知道平台手续费的收取比例,在所谓高手和讲师的指导下,糊里糊涂地亏损了43万元。
据了解,投资者在广文所平台上交付的手续费,按照12.5%和87.5%的比例在广文所(包括运营中心)和会员单位之间进行分成,投资者的亏损则由会员单位全额获得。
广文所设立以来,伙同运营中心及会员单位通过上述手段,共骗取张某等1.7万余名投资者财物4.19亿元,其中,广文所获利约2715万元,一级运营中心恒古金公司获利约666万元。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为广文所发展客户的各会员单位,步步诱导被害人在广文所交易平台开户并买卖虚构的“兽纹铜鼎”“银雕凤冠”等产品,在共同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其中一家万银公司为例,万银公司在2016年11月21日正式成为广文所会员单位,经审计,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万银公司诱导628名投资者在广文所开户,入金金额1.32亿元,出金金额7963.39万元。
被害人是怎样被骗得血本无归的
“我们会引导客户到广文所平台上入金,但是不会告诉客户,他们的交易根本不会影响文化产品的价格波动。同时,客户到平台上也是和我们对赌,他们根本不知道这点。”作为一家会员单位的负责人,被告人林某供称,“让客户亏损和多次交易就是我们的目的所在,对我们来说,就是赚取这些高额的手续费以及客户亏损的钱。即便客户有短暂的盈利,但我们会诱导他们继续投资,高额的手续费迟早会让他们赔钱。广文所明知会员单位诈骗而提供便利条件,数次交易后,客户就血本无归了。”
“入金的客户基本都是亏损的,据我所知,能赚到钱的一个也没有。如果亏损的客户质问我们,我们会解释说是带领交易的队长工作失误,同时,我们还会把假盈利的发到客户群里。”被告人之一、某会员单位营业部小组长张某对此供述称。
对于广文所的交易平台就是一个虚假平台这一事实,被告人之一、某金融研究所分析师主管黄某交代说,广文所的交易平台没有任何艺术品的实物,也没有实物的交割,广文所打着艺术品投资的名义,做的是期货的交易平台。广文所的平台引用的K线图是仿国际轻质原油的K线图,但实际上国际轻质原油的K线图与广文所艺术品投资没有任何关系。业务员以及分析师在拉客户的时候扮演多种身份,而且经常是一个人拿多个QQ号进行角色扮演。
“简单来说就是,客户入金投资广文所的平台后,投资者与公司形成一种对赌关系,只有客户亏损,公司才能获利。所以,他们才对客户隐瞒会收取高额手续费的事实,还不断引导客户进行频繁的操作交易。”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广文所、一级运营中心以及会员单位的人员工资和提成都来自于客户交易的手续费,获利都是来自于客户亏损的钱。
创新办案模式夯实起诉基础
涉案金额4.19亿元、1.7万余名被害人遍布全国、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犯罪嫌疑人有238人……人数多、金额大、影响广,被害人群体诉求又非常强烈,这对办案检察官而言无疑是很大的挑战。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侦查阶段办案检察官就提前介入,指导侦查人员完善证据收集固定,规范侦查工作程序,做到公诉引导侦查与侦查补强公诉相结合。
▲检察官办案团队在讨论案件
考虑到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深圳市检察院从南山区检察院、龙岗区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进入专案组,并根据涉案人员作用地位及犯罪地点,将案件分解为三大模块,由市检察院团队、南山区检察院团队、龙岗区检察院团队分别办理。办案团队统一标准集中办案,各办案检察官承办的案件做好同步审查、同步提审、同步退查、同步起诉。
“我们在办案中还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末端人员,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的前提下依法作出从宽处理,同时也有效分化瓦解了犯罪集团。
2018年2月,检察机关审查终结,以涉嫌诈骗罪对包括邱某儒在内的17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部分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专案组在办案点讨论案件
2019年1月,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未能进一步证实广文所及其会员单位在具体业务经营过程中采取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加收33倍杠杆的手续费等行为,邱某儒参与其中决策、组织实施或其知情,但邱某儒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期货业务,遂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邱某儒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800万元。
会员单位的相关人员也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法院认为,客户开户、出入金的账户由广文所控制;客户进行交易的交易软件、交易规则、行情走势、数据,都是由平台统一提供和安排,并非被告人虚构或者操控;大部分客户亏损的主要原因是采取高杠杆交易,频繁交易,支出大量手续费;各被告人以招揽吸引客户到平台入金交易从而赚取手续费,其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
▲专案组在办案点集中办案
对涉及177名被告人系列案提出抗诉
办案检察官表示:“这个系列案是披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外衣的犯罪集团在非法经营模式下实施诈骗的案件,其手法隐蔽、迷惑性大,社会危害性也极大。如果以非法经营罪降格定罪,不但做不到罚当其罪,也不利于保护众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审判决陆续作出后,2019年1月至6月,检察机关对该涉及177名被告人的系列案继续提出抗诉。同时,众多被告人也以量刑过重为由纷纷提出上诉,甚至要求改判无罪。
对于邱某儒,深圳市检察院抗诉认为,邱某儒作为广文所平台的掌控者之一和广文所诈骗收入的主要受益者,应认定其具有诈骗的故意,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此,广东省检察院支持抗诉。
对于会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南山区检察院、龙岗区检察院抗诉认为,各被告人未参与交易平台非法虚构交易事实、未实际控制交易平台中的被害人交易资金、被害人在交易平台上开户后可自行操作交易,这些不能成为否定诈骗罪成立的理由。各被告人均能认识到被害人基本都是亏损,而且各被告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指令被害人进行频繁操作从而骗取到高额手续费,非法占有被害人的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这些会员单位没有直接修改平台数据,但其通过一系列不平等的交易规则和多种不法手段导致被害人损失,这种以控制盈亏达到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目的的行为,明显不同于市场经营活动,超出了非法经营罪的范畴,应当认定为诈骗罪。深圳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新喜出席审委会,详细阐述了抗诉理由。
在三级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这一系列案纷纷得以改判。2020年5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邱某儒等人作出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邱某儒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800万元。之后,深圳市中级法院对广文所运营商、各会员单位相关人员也陆续作出终审判决,均改判为诈骗罪,刑期较非法经营罪大幅提升。
作为深圳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期货平台诈骗系列案,广文所系列案影响范围涉及全国各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深圳检察机关发挥上下一体化优势,形成强大追诉合力,对新型诈骗案件的定罪思路进行了深入论证,保障了案件的起诉质量,同时市区联动的办理新模式,也为类似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借鉴。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抗诉纠正一审法院错误裁判,促进了法律正确适用,有利于司法机关严厉惩治此类诈骗犯罪活动。
来源:检察日报2021年11月2日第05版:明镜周刊
原标题:虚假期货交易平台骗了1.7万人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