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和”案 2021.11.10……“百家和”案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及资金清退

关于“百家和”案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及资金清退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2021-11-10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关于“百家和”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信息登记及资金清退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沈巍巍、饶益平、郑春喜、张金华(“百家和”网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百家和”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百家和”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及资金清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登记对象

 信息登记对象为“百家和”案的集资参与人。

二、信息登记时间

信息登记工作期限为20天,即自2021年11月10 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30时20时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是否重新开放登记,请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公告通知。

三、信息登记方式及流程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分布全国各地,鉴于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提高工作效率,本次信息登记利用“百家和”涉众案件信息登记平台线上操作,一律不接受线下登记(需关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四、登记内容及相应证明资料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本人身份证号码;

2、联络信息: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络方式;

3、集资信息:转入平台金额、平台转出金额、损失金额;

4、账户信息:集资参与人本人名下状态正常的Ⅰ类借记卡账号、开户行名称。

操作流程详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推送的“百家和”案操作手册。

五、资金清退原则

1、公安机关提取的“百家和”案数据库中对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损失金额等内容已有登记,平台导入数据来源于该数据库中的有效信息,本次登记信息时将对集资参与人予以披露,集资参与人确认平台披露的损失金额或虽有异议但同意按照平台披露损失金额作为发还依据的,将纳入法院本次案款清退范围;逾期未进行信息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全的,将以“百家和”案数据库记载受损金额为准,并将纳入法院本次案款清退范围,但未能提供有效信息不具备清退条件的,暂不列入本次案款清退范围。

参加本次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对平台披露的损失金额存在异议且不同意按照该金额作为发还依据的,将不纳入法院本次案款清退范围,是否重新登记核实及登记核实方式,请继续关注本院公告通知,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该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2、本次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审计,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经确认后予以发放。考虑到部分受损集资参与人未作信息登记或对损失金额持有异议,经综合研判,资金清退工作将分批次进行。

六、相关提醒

1、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如实进行登记,登记不实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交费、验资等要求。

3、登记期间如有问题,可向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2-65681105、65681109。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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