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恩施市法院 2021-11-18
11月18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顾某、向某等10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该传销组织规模较大,形成的会员层级高达20级,发展会员90448个,涉及地域较广。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3月,被告人顾某在恩施市注册成立恩施点点爱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又陆续成立了恩施市麦购商贸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并开展相关业务。同时,为扩大业务范围,先后在重庆万州、辽宁沈阳等14个地方开设麦购公司分公司。
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谭某、刘某、唐某等人相继入职点点爱及关联公司,并分别担任财务部负责人、物流部负责人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点点爱公司以麦购商贸为依托,通过“麦购商城”网页版、手机app软件、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开设电商平台,以销售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在“麦购商城”上购买指定商品(前期每单获得发展会员资格365元,后期每单498元)获得发展会员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以发展人员购买指定商品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投资者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经鉴定,点点爱公司及关联公司、分公司共计发展拼团会员90448个,最大会员层级20级。
公诉机关认为,顾某等10人利用网络平台,以销售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指定商品,获得发展下线会员的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会员的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均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亲属等相关人员近70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因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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