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公安局
公告
“10.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临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21年10月20日受案进行侦查,正在对临清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桑树园居委会(2010年–2015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情况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为确保案件侦办的顺利进行,请尚未报案的存款人务必于2021年12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凭证(收据)等证明材料到临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联系人:郝警官(13906352885) 韩警官(13706352654)
地址:临清市公安局二楼经侦大队涉税中队办公室
临清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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