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洪镇河、郭复城、陈阳阳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告知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11-30 18:25
犯罪嫌疑人洪镇河、郭复城、陈阳阳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犯罪嫌疑人洪镇河、郭复城伙同犯罪嫌疑人陈阳阳于2019年6月至2021年1月期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等租住地注册多家淘宝网店,以经营淘宝店从事刷单业务大肆进行诈骗活动,犯罪嫌疑人洪镇河、郭复城约定获利分红各50%,犯罪嫌疑人陈阳阳负责协助管理微信群组招揽刷单人、收取刷单资金返佣金等业务,收款一万元获50元报酬。该团伙以支付刷单金额1%佣金的方式,通过刷单微信群骗取曾湘妃等数百人刷单,在刷单资金到其实际控制的本人和他人支付宝、银行账户,前期维持如约兑现,后续开始编造虚假事由,拒不返还刷单资金,肆意挥霍集资款,期间。在淘宝网店被查封的情况下,该团伙隐瞒事实,以被害人亲自操作刷单效率低为由,让被害人直接转账到该团伙资金账户,谎称由团队统一操作刷单取得被害人信任,同期,犯罪嫌疑人洪镇河、郭复城收到资金后并未进行所谓刷单和从事生产经营,其中数百万资金用网络赌博或非法借贷活动,团伙成员到案后拒不如实交代全部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追缴。
经初步司法审计,该犯罪团伙诈骗被害人(包括但不限于曾湘妃等66人)资金合计人民币24,246,441.27元,返还资金19,557,864.80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人民币4,688,576.47元。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蔡助理
联系电话:25038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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