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 2021.12.1……2021年12月1日9时45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中基集团)、被告人孟晨、岑鹏、庄涛集资诈骗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中铁中基集团为获取资金,通过上海檀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违反私募基金管理规定,以投资北京中汇祥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京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空壳公司股权为名,先后发行“上海檀实中铁稳赢一号”“洲实并购基金1号”等39支私募基金产品。上述基金产品对外承诺保本付息,并虚设中铁中基集团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欺骗社会公众,通过岑鹏实际控制的深圳市辉腾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辉腾金服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等销售平台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累计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78.81亿余元,所得资金归集于中铁中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支付销售佣金、随意投资和个人挥霍等。截至案发,共造成1452名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38.22亿余元。庭审持续到16时31分。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等共计80余人在庭审现场和视频法庭旁听了庭审

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
上海一中法院 2021-12-01 17:14

2021年12月1日9时45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中基集团)、被告人孟晨、岑鹏、庄涛集资诈骗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各被告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中铁中基集团为获取资金,通过上海檀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违反私募基金管理规定,以投资北京中汇祥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京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空壳公司股权为名,先后发行“上海檀实中铁稳赢一号”“洲实并购基金1号”等39支私募基金产品。上述基金产品对外承诺保本付息,并虚设中铁中基集团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欺骗社会公众,通过岑鹏实际控制的深圳市辉腾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辉腾金服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等销售平台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累计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78.81亿余元,所得资金归集于中铁中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支付销售佣金、随意投资和个人挥霍等。截至案发,共造成1452名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38.22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中铁中基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孟晨、岑鹏、庄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行为定性、主从犯的区分、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

庭审持续到16时31分。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等共计80余人在庭审现场和视频法庭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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