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靖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警方通告。张靖梅2012年至2014年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了彻底查清本案的犯罪事实,准确核实账目,全面取证,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本案的证据材料。涉及张靖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所有集资参与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2月10日,遇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贷款条剧原件及复印件,到靖边县处非办进行登记报案

通告
靖边公安 2022-01-11 16:40

我县处非办正在侦办的张靖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张靖梅2012年至2014年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了彻底查清本案的犯罪事实,准确核实账目,全面取证,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本案的证据材料。

一、涉及张靖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所有集资参与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2月10日,遇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贷款条剧原件及复印件,到靖边县处非办进行登记报案。受办案期限限制,逾期报案登记不予以受理,法律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

二、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集资参与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于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实施威胁、报复集资参与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办案单位:靖边县处非办

办案地址:靖边县河东第十二小学斜对面

联系人:  刘警官:13891262265            沈警官:15929831456

靖边处非办
2022年1月11日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犯罪嫌疑人:张靖梅,女,汉族,1970年02月2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612725197002280089,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七居委一组127号。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