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一批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2022.1.13……警方通告。温州鹿城警方公布一批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名单,其中包括非吸案12人(徐迅、陈响丹、徐密、姚明、陈丽丽、李捷、陈冬、姜海珍、姜湾浦、吴建东、朱明明、韦森芬)和信用卡诈骗案1人(郑丽),警方敦促这些人投案自首

公告
平安鹿城 2022-01-13 18:44

关于敦促

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投案自首的公告

为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进一步推进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工作,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特公布本局侦办的13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名单,并公告如下:

一、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前,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或者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窝藏、包庇、资助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帮助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海外有关组织、个人积极举报,动员、规劝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提供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藏匿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部门将依法对举报人给予重奖,并对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予以相应保护,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王警官、戴警官

联系电话:0577-89990158

(+86)17706635197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名单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2022年1月13日


(上述不少人都是通缉令上的常客,鹿城警方历年发布过多次类似通告。
比如2014-12-25 09:49:03 温州晚报的《26名温州人上了国际红色通缉令》,今天名单上的不少人已经在当年的名单上了。)
(而名单上排在前2位的徐迅、陈响丹夫妻,显然与下面的案子有关,算起来至今日他俩已经在国外10年整零4个月了)

温州女老板集资诈骗数亿元 被判死缓
2013年11月19日04:54

据新华社电 昨日,浙江温州一起担保公司负责人非法集资案件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钱月珍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钱月珍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存各达数亿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61岁的钱月珍自1998年起,与其子徐迅、儿媳陈响丹(均另案处理)陆续创办温州市金泓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钱月珍时任温州市金泓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们相继购买温州多个拆迁地块及房产,并投资湖南衡阳房产、芬兰中国城、红木等项目。

2007至2008年间,钱月珍因盲目投资导致资金严重短缺,遂伙同徐迅、陈响丹,以金泓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平台,向社会上的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用以支付投资款及利息。自2007年至2010年底,钱月珍等人向叶某等100余人吸收存款达2.7亿余元,已支付利息8400万余元,至案发时无法归还的损失为1.8亿余元。

2011年起,钱月珍及陈响丹、徐迅等人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盈利事实继续集资,以弥补项目亏损及归还本金与利息。自2011年1月至9月,钱月珍等人向叶某等100余人集资达3亿余元,扣除已支付的利息3000万余元,至案发时无法归还的损失额为2.7亿余元。2011年9月,徐迅与陈响丹潜逃至巴西,钱月珍逃往芬兰,后于同年11月20日主动归国。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月珍伙同他人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钱月珍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集资理由、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在逃往芬兰后主动归国,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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