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莱山区星利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2.1.13……警方通告。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收付款银行卡、投资合同、交款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单面复印),收付款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原件(首笔投资前一个月1日至今,银行打印并加盖印章)等相关资料,到芝罘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报案截止日期2022年2月2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报案。烟台莱山区星利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说明情况,并将自己在烟台莱山区星利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期间收取的工资、提成、好处费等赃款全额退缴

警方通告
芝罘公安 2022-01-13 16:53

警方通告

烟台莱山区星利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收付款银行卡、投资合同、交款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单面复印),收付款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原件(首笔投资前一个月1日至今,银行打印并加盖印章)等相关资料,到芝罘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报案截止日期2022年2月2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报案。

烟台莱山区星利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说明情况,并将自己在烟台莱山区星利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期间收取的工资、提成、好处费等赃款全额退缴。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及时退缴上述款项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单位: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侦大队
联 系 人:温警官
联系电话:0535-6209005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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