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何氏爱心互助会 2022.1.14……警方通告。凡参与玉林市何氏爱心互助会集资的参与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半个月内(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凭证(收据、协议书等)、缴纳集资款及接收利息、本金的银行交易明细等报案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报案登记,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关于玉林市何氏爱心互助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登记的通告
玉州公安 2022-01-14 17:31

关于玉林市何氏爱心互助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登记的通告

我局正在办理玉林市何氏爱心互助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面调查取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凡参与玉林市何氏爱心互助会集资的参与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半个月内(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凭证(收据、协议书等)、缴纳集资款及接收利息、本金的银行交易明细等报案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报案登记,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2022年1月14日前已提交完整材料者,无须再次提交;原报案人员有新证据的,可以提供相关新证据。

特此通告

联系人:廖警官

联系电话:0775-2296033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玉州路226号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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