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岂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对公告
原创 上海青浦法院 2022-01-15 09:0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2019)沪0118执4585号案件(以下简称“纽岂博公司”案件),被执行人张玉群、李焱、李卉、李亚伟、王纯栋。
由于该案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分布广泛,信息核对工作量较大。为了高效、便捷、及时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请集资参与人如实核对并确认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及投资总额和已兑付金额。
现就“纽岂博公司”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
“纽岂博公司”案件需申报的集资参与人可以通过“上海青浦法院”微信公众号、“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上海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具体如下:
入口一
关注“上海青浦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诉讼服务”—“刑事案款信息核对”。
入口二
关注“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平台入口在“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在“我的案件”中选择“纽岂博公司”案件。
入口三
打开“上海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平台入口在“地方特色”—“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在“我的案件”中选择“纽岂博公司”案件。
识别小程序码打开平台界面👇
上述平台上线时间:
2022年1月15日
上海青浦法院执行的“纽岂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案件集资参与人的范围:
被张玉群、李焱、李卉、李亚伟、王纯栋等主犯及从犯通过纽岂博公司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遭受经济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纽岂博公司”案件的集资参与人退赔金额确定标准:
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金额。
登录平台所需资料(下列材料为必须且不可替代):
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号码、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有关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详情请咨询中国农业银行服务电话95599。若没有该类借记卡请至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后再核对确认。
登录平台需要人脸识别,核对身份后才能进入平台,请勿登记他人手机号码,勿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告诉他人。如遇人脸识别反复不能通过验证的情况,请于工作日9:00至17:00,致电 “962600*3售后服务*5自然人身份识别”,获取技术支持。
对退赔金额有异议的,请按平台提示在平台内录入以下内容:本人的支付凭证、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员信息及报案记录等相关材料。
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请按平台提示在平台内录入以下内容:集资参与人死亡证明复印件、集资参与人第一顺位继承人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确定集资参与人继承人的相关公证书或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材料。
在核对确认截止期限前尽快办理,过期线上不再受理。线上核对确认期限:2022年1月15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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