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赢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第一次)公告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2-01-19 16:16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关于“华赢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第一次)公告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对支华、俞晓玲等6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华赢贷”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登记和核实审计等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信息登记审计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清退对象为 “华赢贷”案受损的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原则
根据已变现、扣划、归集到位的资金除以受损总额,本次统一清退比例为9%。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为集资参与人投入金额减去支取金额(不区分本金、利息、红利、商城兑换)。
参与信息登记的,以确认的金额为准;未参与信息登记的,以“华赢贷” 刑事案件确认的金额为准。认为金额有误的,请提供详细银行流水和身份信息,经确认后,将在下次清退时予以调整。
三、清退时间
自2022年1月20日开始。
四、清退方式
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
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相关提醒
1.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4.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淳安县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64880122),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9日
相关问题解答
Q1
对损失金额有异议怎么办?
受损金额为集资参与人投入金额减去支取金额(不区分本金、利息、红利)。如认为金额有误的,请提供详细银行流水和身份信息,并邮寄至淳安县人民法院华赢贷专班,经确认后,在下次清退时予以调整。
Q2
如何领取清退资金?
资金清退由工商银行协助完成,法院已在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
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受损集资参与人可通过工商银行网点的智能终端或柜面办理电子账户激活,并绑定本人银行卡(支持工、农、中、建、交、邮储一类借记卡),再通过工行手机银行将资金转出至本人绑定的银行卡内,如遇领用资金问题,电话联系淳安网点0571—64815334。
Q3
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如何领取清退资金?
集资参与人死亡的,资金清退至集资参与人名下,其继承人可凭相关继承证明文书和有效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办理,多个继承人的分配问题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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