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佰汇期权”诈骗案 2022.1.21……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赃款发还公告……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赵飞韬、庄锦秋等人诈骗案中查明,被告人通过“佰汇期权”平台诈骗682人,诈骗金额达6842万余元。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受害人信息登记审查结果,对已执行到位的部分资金发还相关受害人,本次发还对象系指已由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登记在册,并经本院审查确认后的受害人(受害人名单、受损金额清册详见附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且未提供被诈骗相关证据的,暂不列入本次发还对象。未列入本次发还对象的受害人,其相应份额的款项,本院暂予保留。但受害人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并提供被诈骗的相关证据。……本次发还金额为受损金额的30%……发还时间自2022年1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止。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关于涉“佰汇期权”诈骗案赃款发还公告
2022-01-21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附件:
海门法院关于涉“佰汇期权”诈骗案受害人信息复核小程序操作说明.pdf
“佰汇期权”诈骗案赃款发还清单–2022.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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