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民信”案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使用的相关说明
上海一中法院 2022-01-24 16:12
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中民信集团有限公司、邹远胜等一案,已到位部分钱款。为确保后续发还钱款工作高效、有序、顺利,鉴于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实际情况,本院开放“中民信”案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请广大被害人及时登录完成核对确认。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01、登记开放时间
2022年1月25日14时至2022年3月25日17时。
02、登录路径
入口一:
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上海一中法院”——点击“诉讼服务”——点击集资诈骗案登记。
入口二:
微信小程序搜索“上海移动微法院”——点击“地方特色”——“刑事案款信息核对”。
入口三:
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上海法院12368”——点击“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
03、需要准备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农业银行1类借记卡(请先通过拨打农业银行95599热线,或登录中国农业银行手机APP,或到农业银行各网点柜台进行确认,以防止因银行卡转入金额受限影响发款)。
04、咨询途径
途径一:
致电021-62701234(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11时,下午14-17时;智能服务时间:全天)。
途径二:
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中“留言板”模块。
*关于登录中人脸识别问题,请在工作日9-17时致电021-962600-3(售后服务)-5(自然人身份识别),进行问询。
05、注意事项
1、被害人已死亡的,继承人通过“我是继承人入口”,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登记,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1)死亡证明;
(2)继承人身份证明;
(3)确认继承人的相关公证文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
有多名继承人的,由全部继承人共同指定一名继承人办理,需在平台上传确认继承人的相关凭证材料及其他全部继承人签名的委托书。
2、被害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定居国(境)外等情况无法自行办理登记,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通过“我是代理人”入口,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登记,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1)代理人身份证明;
(2)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3)被代理人的委托书,委托权限需写明代为办理登记手续并签名盖章。(代理人登记的退款银行账户应为被害人本人账户)
3、持有港澳台证件或者护照的境外人士,或因疾病等导致脸部变形无法人脸识别的,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登记核对。
4、被害人、继承人及代理人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根据审核要求补充材料,本院通常会每周审核一次。
5、因系统承载能力有限,网络异常、无法登录时,请再次选择其他时段进行登录,或更换不同登录路径进行登录。
6、鉴于本案尚有众多投资受损人无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望被害人之间相互通知,确保信息畅通,切勿错过线上确认期限。
7、被害人线上填写、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应如实、全面、及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或冒充他人核对确认相关信息。本院依法发放执行款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未委托任何中介及个人以“中民信”案件名义收取费用,受害人需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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