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关于“有德瑞泽”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
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2-01-20 09:00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关于“有德瑞泽”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
公 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凌容根等16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有德瑞泽”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登记和核实审计等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信息登记审计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清退对象为经公安部门委托审计所核实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受损的所有集资参与人。其中已提供退款资料和身份信息并通过线下退款的部分集资参与人,不重复列入本次清退。
二、清退原则
根据已变现、扣划、归集到位的全部资金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损失金额,以审计部门登记的损失金额为准。“有德瑞泽”案统计到公告之日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委托湖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定的损失总额为3.85亿元(该金额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并采用“四舍五入”法),目前执行到位金额57874085.05元。
本次清退金额为损失金额的百分之十三,线上和线下清退比例一致。后续清退比例根据执行回款及增加的债务再行确定。
三、清退时间
自本公告在人民法院报公示后即开始。
四、清退方式
本院已委托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支行收集需发放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相关资料信息,根据收集情况按先后顺序分批次由银行代发。
具体操作登录银行网址或扫描本公告后所附微信二维码。
五、特别提示
关于“有德瑞泽”退赔一案尚未到办案单位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报案登记的参与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到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经侦大队(0731-85895101)登记报案。逾期未登记的将不纳入清退范围。
六、相关提醒
1.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4.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31-85890303)、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支行联系电话(0731-85894158)咨询或登录法院网址(http://txqfy.chinacourt.gov.cn)、银行网址(http://www.crcbbank.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案款代发人员信息认证系统)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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