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7 16:35:15 来源: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贵州省6家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业务资质的公告
根据全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及我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工作安排,现明确取消现有6家交易所业务资质,有关公告如下。
一、取消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天安(贵州省)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中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贵州省绿地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贵阳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西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贵州)有限公司等贵州省6家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业务资质,不再从事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相关业务,继续履行原金交所业务兑付和相关风险处置职责。
二、上述取消业务资质的公司应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步变更官网及有关媒体展示内容。
特此公告。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时间:2021-12-27 09:01:32 来源: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外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违规在我省异地展业情况的风险提示
近期,我局陆续收到线索反映,多家省外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以下简称金交所)在我省范围内开展非标融资工具备案发行活动,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为我省企业登记备案发行融资产品,并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根据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金交所应依法合规经营,不得跨区域展业、不得向个人销售或变相销售产品。我省未批准任何省外金交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亦未批准其通过发展代理商等任何方式在我省从事交易场所业务,省外金交所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营行为,存在风险隐患,有关机构名单如下:
华企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深圳市前海融资租赁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亚太租赁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央地协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银川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南湖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民国控辽宁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等。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提示社会公众,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高度警惕“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等诱导宣传和金融欺诈,谨慎识别代销产品所披露的产品备案机构合规性、底层资产及用款项目真实性、产品期限和产品收益率等相关信息,自觉抵制高利诱惑与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凡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7日
时间:2021-12-27 16:35:50 来源: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未经批准在我省异地展业情况的风险提示
浙江省、江苏省、辽宁省、山东省、宁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天津市、深圳市:
近期,我局陆续收到线索反映,你省(市)辖内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以下简称金交所)在我省范围内开展非标融资工具备案发行活动,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为我省企业登记备案发行融资产品,并面向我省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根据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金交所应依法合规经营,不得跨区域展业、不得向个人销售或变相销售产品。我省未批准任何省外金交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亦未批准其通过发展代理商等任何方式在我省从事交易场所业务,省外金交所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营行为,存在风险隐患,有关机构名单如下:
华企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深圳市前海融资租赁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亚太租赁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央地协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银川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南湖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民国控辽宁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等。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现请你办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辖内交易场所依法合规经营,加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信息披露,立即停止违规业务,稳妥处置存量风险。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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