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妈乐食品店(太阳广场店)、衡阳县城西老妈乐食品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人员申报登记公告
衡阳县公安 2022-02-19 00:00
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妈乐食品店(太阳广场店)、衡阳县城西老妈乐食品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人员申报登记公告
衡阳县公安局在侦办刘继荣(老妈乐)被诈骗案中,发现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妈乐食品店(太阳广场店)、衡阳县城西老妈乐食品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件存在部分集资人员没有向公安机关做报案登记,部分已登记集资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或不全等情况,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保护集资人员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该案集资人员申报登记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对象
在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妈乐食品店(太阳广场店)、衡阳县城西老妈乐食品店中集资的所有人员。
二、申报登记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请集资人员相互转告,逾期未登记的责任自负。
三、申报登记地点
所有集资人员本人到衡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理申报登记(地点:衡阳县西渡镇开福南路金欣花苑A区旁边)。
四、需提供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集资合同、借据、收款收据、银行卡账号或卡号(打印好与案件有关的微信、银行交易记录)、收付款凭据以及其他参与集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资料;
以上复印件请自行复印好携带。
五、联系方式
公告期间,公安机关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安排值班人员接受登记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电话:李警官 13707472299
陈警官 13975456886
衡阳县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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