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彭阳县栖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登记询问的通告
彭阳公安 2022-03-07 18:02
关于对彭阳县栖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登记询问的通告
我局已对彭阳县栖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询问的投资人员(单位)于2022年6月7日前,携带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接收利息的银行卡、转账凭证、银行流水等原件及时到彭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并接受询问。
逾期未登记并接受询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请各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按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袁警官、杨警官
咨询电话:0954-7016257
彭阳县公安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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