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公安局关于杨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化德公安 2022-03-07 20:56
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犯罪嫌疑人杨芬(曾用名:杨芳),女,汉族,公民身份号码:152625197609270024,2022年3月5日,杨芬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化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凡是与杨芬有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22日),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 、支付宝 、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化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逾期不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李警官:13948849365、戈警官:15847404055
化德县公安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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