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中同善之康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报案登记的公告
南岸公安 2022-03-15 19:04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已对重庆中同善之康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李森林等人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证案侦工作顺利进行,请尚未报案的重庆中同善之康商贸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前往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登记,或者邮寄报案材料登记。
报案时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打款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汇款转账凭 证打印或复印件,第三方支付明细或截图;
3、消费章程复印件、股权证明书复印件、书面或协议合同复印件,收款收据复印件;
4、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收据、照片、网页截图、宣传单、短信或公司人员推广短信等相关资料打印或者复印件,接报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0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3-62812734
报案地址或邮寄地址:南岸区茶园莲池路37号
联系人或收件人:南岸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 徐警官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2022年3月15日
发表回复